即日起至2026/7/31

永豐DAWHO數位帳戶 投資趣活動 — 完成投資風險屬性問卷,最高享150元現金回饋

完成任務最高享新臺幣150元現金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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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HO投資趣活動登錄

活動登錄
DAWHO大虎吉祥物邀請您登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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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HO投資趣活動辦法與回饋說明

活動辦法
  1. 活動名稱:「DAWHO投資趣,走出屬於自己的WAY」活動
  2.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3. 活動對象:持有DAWAY卡之大戶數位帳戶客戶。
  4. 活動說明:
    (一) 活動資格:持有DAWAY卡之大戶數位帳戶客戶(以下簡稱參加者)。
    (二) 活動內容:
    1.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2. 任務一:於活動期間登錄活動網頁,至DAWHO APP首次填寫投屬問卷,即可獲得現金回饋50元(限量1,000名)。
    3. 任務二:完成任務一,且於活動期間內首次填寫銀行主動推介同意書並成功綁定永豐銀行財富管理LINE官方帳號,即可獲得現金回饋100元。(任務都完成最高可獲得150元) (限量1,000名)。
  1. *所有任務皆完成最高可獲得150元。
    *完成填寫投資風險屬性問卷任務步驟:
    登入DAWHO APP:開啟DAWHO APP,點選下方「投資」功能,並完成填寫投資風險屬性問卷。
    *完成填寫推介同意/終止書任務步驟:
    登入DAWHO APP:開啟DAWHO APP,點選右下方「更多」功能,點選投資,並完成填寫推介同意/終止書。
    *永豐銀行財富管理LINE官方帳號綁定步驟:
    於永豐銀行App首頁,找到財富管理服務,點擊立即綁定,同意連結LINE帳號,輸入基本資料及簡訊驗證碼,完成身分驗證,綁定完成後會顯示成功訊息,即可開始使用LINE財富管理服務!
(三) 回饋時間與方式:
  1. 符合活動任務條件之回饋名單以成功登錄活動時間先後排序,依序回饋至額滿為止。僅完成登錄或僅完成任務均不符合獲贈資格。
  2. 永豐銀行將於2026年10月31日前回饋至中獎者隻永豐DAWHO數位帳戶。若得獎者於回饋時帳戶已銷戶,則視同放棄資格,恕不另行補發。

DAWHO投資趣活動參加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每人僅限登錄一次,且每人僅限獲獎一次,最高獲獎新臺幣150元整。永豐銀行保有審核參加者資格之權利;活動獎項皆以永豐銀行公告為準,恕不提供交換、挑選及轉讓,亦不得更換領獎人。參加者須於活動期間內完成指定任務並於活動網頁完成登錄方具領獎資格。
  2.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本國國民參加,資料若有不實,將取消參加及中獎資格,永豐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資格之權利。
  3. 本活動之有效登入及交易紀錄均以永豐銀行電腦系統紀錄與永豐銀行認定為準,經永豐銀行檢視不符合領獎資格者,或有其他不正當或非法行為,永豐銀行有權取消其領獎資格。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永豐銀行之事由,導致參加者登錄資料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永豐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得獎人亦不得因此異議。
  4. 本活動抽獎獎品屬其他所得,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年度累積金額(價值)達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將併入中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時,須預先扣繳10%所得稅;非本國籍者不限中獎金額,一律預先扣繳20%所得稅。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繳納應繳稅額導致無法於期限前完成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5. 個資告知事項:本活動參加者瞭解及同意永豐銀行為行銷及辦理本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永豐銀行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於本網路登載及基於上開特定目的與永豐銀行往來之個人資料。請詳閱「永豐銀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義務內容」、「隱私權保護聲明」。
  6.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已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規範;得獎人需配合永豐銀行領獎程序,參加本活動需同意永豐銀行提供相關個人基本資料以作為本活動及領獎程序及申報所得,並候備查。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資料,若不同意,則無法參加活動及受獎。參加者或得獎人資格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永豐銀行保有取消其領獎資格之權利。
  7. 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最新活動內容,請以本永豐銀行官網為準。

投資理財風險警語

警語
  1. 投資一定有風險,投資理財有賺有賠,投資人應詳閱各商品警語及交易須知。
  2. 承作外匯存款需承擔日後兌換為新臺幣或其他幣別可能產生之匯兌風險,於承作時應審慎評估。
  3. 申報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辦理新臺幣結匯,不得化整為零規避申報、故意不為申報或不實申報;為防制不法或不當之交易,本行有權針對異常交易進行控管或限制。
  4. 金管會僅核准永豐商業銀行提供外國有價證券顧問業務,並未准其得在國內從事外國有價證券募集、發行或買賣之業務。
  5. 外國有價證券係依外國法令募集與發行,其公開說明書、財務報告及年報等相關事項,均係依該外國法令規定辦理,投資人應自行瞭解判斷。
  6. 永豐商業銀行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9月10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52215號函核准辦理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7. 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以往之表現不保證其最低投資收益,亦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行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開戶總約定書、公開說明書、風險預告書及投資人聲明書等有關文件。